“企業/園區環境監管執法與合規管理”培訓在京成功舉辦
發布時間: 2024-07-0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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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責任主體,構建環保合規體系、落實企業環境責任,是適應新時代新要求、防范和化解生態環境風險、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需求。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提出的實施國家環境守法行動要求,增強企業環保主體責任,規范企業生態環境合規管理,從源頭化解企業環境風險,推動形成生態環境執法守法的良好局面,6月29日-30日,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主辦的“企業/園區環境監管執法與合規管理培訓班”在北京順利舉辦。來自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重點控排等單位的負責人200余人參加培訓。
生態環境部首席法律顧問、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原司長別濤圍繞企業環保責任與環保督察、污染環境罪司法解釋等內容進行專題授課。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的相關專家結合典型案例就污染源數據弄虛作假工作進展及成效及工作考慮進行介紹。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有關專家從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的要求、相關的法律責任與風險等方面對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守法要點及典型案例進行了解讀;全國人大環境執法檢查特聘專家、生態環境部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與執法專家張志敏圍繞企業生態環境自律手法與環境風險防范等內容進行專題授課。
課后,學員紛紛表示,此次培訓授課內容設置豐富,很有針對性、實用性,起到了很好的解疑釋惑、內化啟發作用,對企業環境合規管理,防范化解企業生態環境風險,推動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幫助很大、受益匪淺。
近年來,我會圍繞國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和生態環保人才隊伍建設需求,積極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覆蓋企業合法合規、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環境監理、污染源自動監測、碳達峰碳中和、新污染物治理、企業清潔生產、土壤與地下水生物多樣性調查等多個專題,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一大批生態環境保護專業人員。